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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国际快递:口罩类防疫物资发货要求通知
2020-04-21 05:50:03
ups国际快递:口罩类防疫物资发货要求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防疫物资出口最新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版出口申明;另需单独提供出口发票(根据要求填写详细),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关注册信息见下方链接),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国际站收到仓库服务商对上述物资发货的新要求,现转达物流服务客户:

 

  • 发货要求
  1. 出口医疗物资申明及出口发票打印随货一份且电子档发送至对应仓库邮箱,非医用类口罩无需提供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模板,提供发票即可。
  2. 若通过UPS及FedEx门到门下单口罩类货物的运单和包裹都要有明确的口罩标识,外箱需打印“口罩”标签,尺寸为4*6CM,同时运单中申报品名及货物描述需含有"mask"字样,请各位商家按照要求操作。
  3. 接UPS通知5KG以上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正式报关,请商家准备好对应报关资料。
  4. 任何医疗物资请如实申报,若海关查出瞒报行为会转交缉私部门,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可能处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等。
  5. 非医用口罩请将申报关键字改为“民用口罩”或“普通口罩”,发票标注品牌和型号